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
连市监送告〔2023〕4号
本局于2023年2月13日依法对连州市凯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下述列表3户企业作出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,本局决定依法向上述3户企业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内容是:
该3户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、通过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取得联系,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的行为经调查属实,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”的规定,本局拟决定吊销该3户企业的营业执照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第一项,以及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该3户企业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可以要求听证。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未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未要求听证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。
请上述3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人:陈海锋 陈麒翔 联系电话:0763-6353883
联系地址:连州市连州镇沿江路66号
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2月16日
附件:3户公司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列表